法院审理案件是有时间限制的,不管是什么诉讼都不会无限期审理。审结一个案件有一定的期限,但是具体的时间需要按照法院的时间安排。
法庭审理刑事案件一般需要多久呢?闽清法院根据2018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梳理了一份刑事办案期限,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审
1、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期限:20日至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220条
2、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期限:10至15日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225条
3、 审理自诉案件
(1) 被告人被羁押的
期限: 2-3个月
(2)被告人未被羁押的
期限:6个月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220条
4、 审理公诉案件
(1) 一般情况
期限:2个月
(2) 至多
期限:3个月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208条
5、 以下情况期限延长3个月:
(1)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2)刑诉法第158条规定的四类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208条
6、 以下情况期限重新计算
若人民法院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的公诉案件,检察院有1个月补侦期;
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人民法院案件。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208条
7、上诉、抗诉
(1)不服判决
期限:10日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230条
(2)不服裁定
期限:5日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230条
还有这些情况,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时间。
1、 精神鉴定(刑诉法第149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2、 延期审理
(1)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2)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
(3) 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3、 中止审理
(1)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 被告人脱逃的;
(3) 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 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4、 更换辩护人(《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
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第十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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