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条件)

对于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下列规定: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条件)

一、《刑事诉讼法》第35条: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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