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在原公司时发生了工伤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的九级。现在公司被合并了,原公司注销不存在了,新公司让签了一个与原公司解除/终止合同书,又与合并的新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这样若以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新公司还能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答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586号令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工伤职工在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当提供新单位合并老单位的书面文件,并明确写明承继工伤保险责任。有书面文件的,可以按在新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进行工伤待遇支付;提供不了书面文件的,按工伤职工与单位的解除劳动时间进行工伤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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