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证如何办理(精神残疾一二三级待遇)

为提升残疾人证管理和发放科学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残联系统有序推进残疾人证新办、迁移等六项业务“跨省通办”,采取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环节、全流程的网上服务;采取“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方式办理残疾人证新办等六项业务,并负责把外地户籍申请转交至其户籍地审批,将资格认定结果反馈申请人。

“跨省通办”包括的业务有:残疾人证新办、残疾人证换领、残疾人证迁移、残疾人证挂失补办、残疾人证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领。在现场申请办理时,需要申请人或监护人直接到居住地残联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残疾人事务服务窗口,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残疾人证服务申请。工作人员将申请表内容录入系统,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而网上申请办理时,需要申请人或监护人登录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或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选择居住地和户籍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残疾人证办理。

精神残疾证如何办理(精神残疾一二三级待遇)

在办理业务时需要的材料有:1、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4、居住地居住时长证明材料。5、户籍迁移证明(办理异地迁移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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