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这个道理在行车交通里面,同样被诠释得淋漓尽致,也正是因为有大大小小的规则,所有的交通参与者才会各自得到规范,从而做到井然有序。
当然,随着交通越来越复杂,有些交通规则被不少人所忽略,比如……
红灯停,绿灯行的道理,学前班的小朋友都懂,那要是红绿灯坏了呢?
或者说,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两者都是直行,发生碰撞为啥是你全责?
让右原则!在通过没有任何交通标识、交通信号灯、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信号灯坏了=无信号灯?这种情况确实按“无信号灯”路口情况处理。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灯头让灯尾”也很重要。
当你到达一个十字路口,正好遇上红灯,于是等待信号灯由红变绿,此时你的方向即为“灯头”。而与你交叉方向在绿灯变红灯的行车方向为“灯尾”。
“灯尾”方向的车在绿灯和黄灯交替闪烁时候进入路口(他并未闯红灯),而此时你的行车方向绿灯亮起,那必须让他先行。
如果未做避让发生碰撞,那你得负全责,即使你的行车方向已是绿灯。
理由很简单,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同理,如果右侧车辆行驶方向已变成红灯,但路口内的车辆还没有全部通过,而本侧直行方向已是绿灯,此时应该让先进入路口车辆先行。
不是所有的绿灯都代表能通行。
当遇到前方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时,应该依次在路口等候,而不是直接开进路口“添堵”,即使是绿灯。
还有就是在黄色网格线,代表的是禁止停车区域。如果路口堵塞,也不能在此停车等候。
当黄灯闪烁时,不少人的做法就是踩油加速通过。
其实这种做法也属于违法行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被逮到记6分也是没商量的。有人会疑问,闯黄灯又不是红灯!
那也不行,规定表示黄灯亮起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未越过的车辆不得通行。
前边说的无信号灯路口,是让右原则。并线时亦是如此,左边车道要让行右车道来车。
在三车道遇到两车都要向中间车道并线,也是让右原则,即左让右。要是双方同时并线发生碰撞、事故,那将是左侧变道车辆负全责。
缘由之一是左右两侧同时变更到同一车道,右侧驾驶员易受伤。
堵车堵多了也就练就了“见缝插针”的技术,但要意识到该行为不可取!
加塞、插队变线,属于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有些城市在主要塞车路段装***违章拍摄,被逮到记2分罚款200元。
禁停标识一立,大家都知道这地头停不得。但是,有的地方就算没有禁停标识,也是不允许停车的。
很多人拿完驾照就把科目一忘光了,是否还记得有这样的考题:
在路口50米范围内、公交车停靠点30米范围内等,都是不能停车的。即使在能够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驾驶员也不能离开车辆,且不能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
你是否同样迷惑过:小孩子抱着,占不了座位是否可以不算“一个人”?也就是一台5座车,有5个成年人+小Baby搭乘不算超员……
可以很明确的说,此时已经超员,人数与年龄无关!而且,如果车内有小孩儿,是不是应该配个专用的儿童安全座椅?这个意识不少人都还很淡薄,觉得无所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禁止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原因很简单,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要是开车门把左侧正常行驶的车辆撞了,毫无疑问是开车门一方的责任。
不能一次性变更到不相邻车道,也就是一次性变更两条及以上机动车道,其实很多人都没忘。但是,他们都不以为然~
按照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将会被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处以500元罚款也是有的,比如深圳。
当要变更多条车道的时候,要在确认安全后“依次”变道。
容易被忽略的交通规则其实还有很多,比如前方有障碍一方让无障碍、不靠山体一方先行……下坡让上坡,若已下坡,对方未上坡,则下坡先行等等。
还有就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时候,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以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有些规则,确实容易被忽略,但有些人明明心知肚明,却选择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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