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和五险一金(劳动合同法规章详细介绍)

五险一金包括社会保险与公积金两个部分,具体的来说,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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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和五险一金(劳动合同法规章详细介绍)

五险一金是试用期就要缴纳吗?是这样的,我现在刚转正一个月,但是公司还没有为我缴纳五险一金,我想请问,试用期如果是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那我是不是有权利要求公司为我补缴试用期以及转正一个月的五险一金?如果公司不缴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辽宁滳德律师事务所徐清文律师解答:

从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应该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当月用人单位就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不论是否试用期。

如果公司未按时缴纳,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如果公司不予缴纳,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徐清文律师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为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自与这些新职工在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为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为单位确定的缴存比例。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需要提醒的是,在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及时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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