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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市、区(市)县各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无偿为其提供民事代理、行政代理等无偿法律服务;提供网上法律服务机构、案件信息事后查询。
刑事法律援助服务(申请类)
对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本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以及申请事项属于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市、区(市)县各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无偿为其提供刑事辩护、刑事代理等无偿法律服务。
刑事法律援助服务(通知辩护类)
对司法机关通知辩护、通知代理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强制医疗被申请人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或行动不便无法上门申请的人员,通过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各区(市)县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预约,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代拟法律文书
对符合条件当事人,本市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免费代拟法律文书服务。
法律援助预申请
当事人登录市司法局官网法律援助栏目申请或向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经审查合格后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
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受援人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对已经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司法鉴定的,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
公证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受援人向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已经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办理公证的,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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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受理矛盾纠纷调解申请
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社区法律之家)书面或口头申请,受理纠纷当事人的调解申请或者有关单位的委托调解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移送的纠纷,进行调解分流或者调解指引。
调解矛盾纠纷
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社区法律之家)依申请提供,对当事人申请调解或者有关单位委托、移送的的矛盾纠纷指定人民调解员现场调解或者预约调解。
督促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对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根据需要,引导当事人就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对人民调解协议履行情况进行回访,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要求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对调解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通过诉讼、仲裁或者行政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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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社会公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法律咨询岗”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社会公众在12348成都法网查询,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机构和人员等相关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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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
律师调解(有偿服务)
针对企业之间民商事纠纷,企业法人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进行前期调解。
会员服务
实习律师、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律师服务”窗口,进行实习备案、实习期满考核、新执业律师入会、新成立律所入会、律师律所基本信息查询。
5
公证服务
公证服务
社会公众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公证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并出具公证文书。
公证法律援助服务
组织公证机构受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社会公众办理相关公证事项并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
公证办理
按照《公证法》规定,依法为公众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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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通过12348热线免费提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信息和政策咨询;通过法治成都12348微信公众号提供信息发布。
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期间进行考生报名审核并为考生提供考试报名审核结果查询。考试可发送短信、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网站自助查询
在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网站开放期间现场为考生本人提供考试报名信息修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期间现场为考生本人提供申请受理、无偿打印申请表、无偿提供申请所需证件复印等服务;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发放资格证书;受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人员补办证书申请;在每年一季度在成都市法律服务中心现场为法律职业资格证持有人进行资格证备案;在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为在我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持有人提供信息查询。
7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减免收费服务
当事人可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司法鉴定”窗口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组织专人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并予以减免司法鉴定费用。
司法鉴定咨询服务
市司法局为公众提供有关司法鉴定的信息咨询。市民可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或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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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政策咨询服务
社会公众通过12348电话热线或者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咨询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
社区矫正执法公开服务
社会公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属通过12348电话热线或现场咨询社区矫正执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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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帮扶
心理矫治
根据家庭困难、“三无”、精神障碍类刑释人员的申请,预约心理咨询师为其提供心理矫治服务。符合条件(监所释放五年内和社区矫正期满三年内的刑释人员)到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综合接待”窗口申请。
远程视频会见、帮教、法律援助服务
对监狱服刑人员提供远程视频帮教、法律援助服务;服刑人员亲属因路途遥远、身体不便或经济困难申请远程视频会见,符合条件的,提供远程视频会见服务。服刑人员家属可到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综合接待”窗口申请。
刑释人员安置和帮教服务
组织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提供心理咨询、困难救助、就业帮助;有条件的区市县可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为本市户籍 “三无”人员提供就业、临时过渡性住宿、培训以及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监所释放五年内和社区矫正期满三年内的刑释人员到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综合接待”窗口申请。
司法救助服务
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时,对符合条件(符合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意见》公开文件明确的八类情形)且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按照标准提供救助金、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等辅助性救济措施。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到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综合接待”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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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
法治宣传
市司法局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为市民免费赠送法治宣传资料、物品、播放法治宣传视频等,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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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8热线
12348热线法律咨询服务
免费为咨询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服务。
12348法律服务应急处置
为社会公众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应急处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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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投诉
全市法律服务投诉查处
社会公众通过12348热线电话投诉;登录12348成都法网投诉建议栏目反映或将投诉件邮寄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直接到中心“监督投诉岗”反映。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理对本市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有关问题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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