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得非法阻碍,否则可能涉嫌犯罪:
一、袭警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袭警罪,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本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
1.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成立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行为人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碾轧、拖拽、剐蹭人民警察等手段,或者使用***支、管制***具,严重危及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特殊情形
(1)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实施上述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其重伤、死亡,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存在明知的,成立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二、妨害公务罪
非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不构成袭警罪的,仍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因一般执法与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不同,行为表现不同:
1.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妨害公务罪。
2.故意阻碍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行为人未实施暴力,但是使用了威胁,或以实施暴力相胁迫的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
犯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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