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女儿无论出嫁与否都是有资格继承父母的财产。我国走出封建社会的时间并不长,现在有些国人脑子里,封建糟粕仍然存在,人们对女性地位的高低仍有质疑。就算有些人并不赞同,但男女平等已是大势所趋。当今时代,男女也享有平等的权利。也就是说儿子与女儿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从法律角度来看,遗产的继承有以下几种顺序:
1.如果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个有继承资格的人是自己的儿女,配偶,以及辛苦抚养自己成人的法律上的父母。
2.如果不存在上述人员,即最有资格的继承人,则可由第二类人继承,如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未有符合资格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中规定的“子女”可以是婚生子女,也可是私生子女,继子女或者养子女。养子女是指有法律可证明有合格关系的子女,若未有合格法律证明,则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也可继承。而继子女继承异常的话,则要求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若父母在生前留下合法遗嘱,那么在父母去世后,将按照遗嘱中的内容,由对应的继承人实际继承遗产。
按照上文所说:
1.如果父母(被继承人)在生前未留下合法有效遗嘱,那么父母去世后,子女均有资格继承遗产,女儿也可继承父母遗产。
2.子女的范围,也应符合法律规定中的合法子女。如不属于该范围的子女,那么也无法享有继承权。
3.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生前尽较多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拥有较多遗产继承,而未尽或少尽义务的继承人则应适当减少遗产分配。具体情况可具体分析,可自己参照文章进行判断,对自己的进行正确的。
4.出嫁的女儿也拥有对父母遗产继承的权利。遗产的继承,根据并不是女儿是否出嫁,而应判断女儿是否符合法律上对“子女”范围的规定及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在实际情况中继承遗产时也要注意几个问题:
1.当女儿出嫁时,父母一般会赠送女儿一定的财物,作为嫁妆,而这种行为属于父母的自愿赠与幸福,是不参与对遗产分配的冲抵的。也就是说,继承人在进行对遗产分割的过程中,不应将嫁妆等父母自愿赠与儿女的物品考虑在遗产分配里。
2.如果父母死亡时女儿不在身边,多年后回来想要与其他继承人在进行分割,这种情况就要参照《民法典》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参照通则中的规定,若时间已超过法定时效,则重新要求分割遗产的诉讼将失效,也不受法律保护,若没有超过时效,可向相关部门进行诉讼或也可与其他继承人进行调解,重新进行遗产分割。
综上所述,父母健在时家中财产为父母所有,当父母父母去世后,若有遗嘱,将按遗嘱上继承人进行遗产继承,若无遗嘱,则财产将由子女继承,无论出嫁与否,女儿都享有继承遗产权利,可对父母遗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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