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农村宅基地回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盘活闲置宅基地。随着国家城镇化的推进,农村有大量的人口向城市转移,这就使得很多宅基地成为了闲置地,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土地闲置浪费,严重影响了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为了有效利用闲置宅基地,盘活农村经济,提高宅基地价值,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将闲置、房屋倒塌超过2年的宅基地进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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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宅基地的回收,一定是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同时给予合理合法的补偿,其中,对于农村居民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的,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而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对宅基地退出的补偿,其二是对地上附着我,也就是房屋的补偿。而对于具体的补偿标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补偿的标准也有所差异。
此外,农村居民还需注意,自愿退出的宅基地被村集体回收后,是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的。因为当农村居民选择将宅基地有偿退出回收后,也就意味着其选择放弃了农村宅基地持有的资格,且《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农村村民退出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因此宅基地退出后是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的。将宅基地出让给同一经济组织中的他人的,也是如此。因此,农村居民在决定退出宅基地时,一定要慎重的考虑今后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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