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抢劫,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算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犯罪类型。很多人为了不劳而获,就选择以抢劫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愿望。但是有的人进行抢劫,并不是一个人进行的。而是和他人一同进行。那么,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应该怎么判处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金鑫律师解析。

抢劫罪共同犯罪判刑

犯抢劫罪的,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如果情节较轻,根据刑法,一般需要处罚三年以上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如果情节严重,入户抢劫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则需要承担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处罚。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对共同犯罪作出了明确界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这一概念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共同犯罪具有如下特征:

1、共同犯罪必须是有二人以上参加;

抢劫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2、参加共同犯罪的人在主观上有共同的故意;

3、参加共同犯罪的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的行为。

金鑫律师补充:

抢劫罪的共同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根据我国 1997年《刑法》第二十五条对共同犯罪的规定以及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抢劫罪的规定,我们可以认定,抢劫罪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个以上年龄已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共同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的犯罪。其特征是:

1、犯罪主体是二个以上自然人;

2、各行为人之间主观上有共同的抢劫故意;

3、各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的抢劫行为。

(一)犯罪主体是二个以上自然人

我国 1997年《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抢劫罪的共同犯罪的主体应当是二人以上。而人数上限没有明确规定。同时,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要求犯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并且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在司法实践中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1、如果一个已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和一个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共同实施了抢劫行为,二人能否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不能被认定为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因为构成抢劫罪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实施抢劫行为的行为人至少有两个人年满十四周岁,并且行为人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如果一个已经年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利用一个未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实施抢劫犯罪行为,那么指使抢劫犯罪的已经年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和受指使实施抢劫行为未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也不能认定为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即犯罪人不直接实施抢劫犯罪的行为,而是利用其其他人实施抢劫行为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这种情况下,只能对利用者按照抢劫罪进行定罪量刑。而不应当认定二人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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