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安全事故的四个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安全等级事故的定义如下:

一般事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安全事故的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理解事故等级划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事故等级可以从两个维度定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人员伤亡与直接经济损失之间的关系为“或者”,意思就是,只要满足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其中一项,就能够构成相应等级的事故,而不要求伤亡与损失兼顾。举例:0伤亡+足额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足额人数的伤亡+0经济损失=事故。

第三,“直接”经济损失,如果事故认定结果只是导致了“间接”经济损失,则不构成。

第四,“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例如,“3人以上10人以下”,是指人数在3-9人;“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是指金额在1000万元-4999.9999999999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12)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