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协议
甲方:个人
乙方: 公司
基于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车牌号: ),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燃油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法行为由甲方负责。
四、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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