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许多人结婚的目的都是希望有个好生活,所以对于结婚证结完婚后就不是太重视结果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导致结婚证遗失了,如果再加上刚好夫妻两人关系又因为一些事闹得很僵,感情几乎破裂想要离婚,但如果诉讼离婚的话必须要结婚证。那么,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离婚?
法妞网友咨询:
结婚证丢了如何办理离婚?
赵亮律师解答:
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赵亮律师补充: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离婚情况:
1、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2、去民政局先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结婚证丢失怎么离婚,您可以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 的方式,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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