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作出补偿。该《办法》第二十四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由省人民***制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同地同权的要求,参照宗地地价评估的价格确定补偿标准。
总之,还是要结合被征收人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具体大家可以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就补偿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选择产权置换的,按照该《办法》中的规定,一般安置房的面积不得少于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每户最高安置面积。依法确定的原房屋面积超过户最高安置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应当给予合理货币补偿。户最高安置面积标准和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制定。
也就是说,当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时,必须按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而且如果提供的安置房面积比较小,但原房屋面积比较大时,那么还需要结清这部分的差价。
另外,对于选择安置房的被征收人,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在签订补偿协议后,相关部门并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安置房时,那么咱被征收人可以要求他们支付额外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过这个只针对自行解决临时住宅的被征收人。
《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当地人民***的责任延长过渡期的,对自行安排临时住处的被征地农民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不低于1.5倍的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使用周转房的被征地农民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当另行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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