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与大家分享了本律师办理的一件案例,今天在与大家分享意见自己办理的案例,两案都是***罪,***数额相近都在五十万以上,量刑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都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了退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但一案是判三缓五,一案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那两案的区别在哪?就是主犯与从犯的区别。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律师在办理共同犯罪案件中应当根据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综合考量,争取认定从犯地位,是取得辩护效果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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