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19日起,根据银保监会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以前的数额进行了改变,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万提升至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万提升至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不变。当然,无责任赔偿限额比例也同样上升,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万提升至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000提升至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那具体都有哪些项目呢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1、丧葬费
2、死亡赔偿金
3、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4、残疾赔偿金
5、残疾辅助器具费
6、护理费
7、康复费
8、交通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住宿费
11、误工费
12、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共计12个项目,如果有花费,则列入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里,不划分责任不利;若花费的数额超过18万,则需要在商业险里或者肇事方按照比例进行赔付。
比如,发生事故,没有构成伤残,则赔付护理费,交通费等项目;若构成伤残了,10级,则赔付伤残赔偿金94132元(以山东日照为例),再加上其他项目不足18万的,全额赔付,超出的按比例赔付;若构成9级伤残,那光伤残赔偿金就188264元(以山东日照为例),明显超出了交强险的18万元限额,那交强险则只赔付18万元,剩余的按照比例划分,在商业险或者个人赔付。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
1、医疗费
2、诊疗费
3、住院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
6、营养费
7、整容费
以上共计7个项目,按照限额1.8万元赔付,如果花费超出1.8万元,则需要在商业险或者肇事者方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比如你发生交通事故,一共发生了医疗费1万元,因为交强险里上限为1.8万元,没有超出限额,则该医疗费1万元全额赔付。那如果一共发生了医疗费5万元,那已经超出交强险里医疗费限额1.8万元了,则该5万元里,1.8万全额赔付,剩余3.2万元,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划分。比如对方全责,全额赔;同等责任,则3.2万除以2等于1.6万,则对方赔付医疗费1.8万+1.6万等于3.4万元,医疗费对方最终赔付3.4万元,自己承担1.6万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以上项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的赔偿限额及项目,若因交通事故造成以上损失,则可以根据自己的花费,进行项目划分归类。
当然每个地区的法院执行的标准不同,则影响赔付的金额。
比如,护理费一项,有些法院采用实际花费为准,这边法院适用每日120元的护工标准,地区不同,适用的标准不同,具体计算时需要结合本地法院为标准。
比如,住院伙食补助费一项,有些法院采用实际花费为准,这边法院适用每日50元的标准,地区不同,适用的标准不同,具体计算时需要结合本地法院为标准。
比如,营养费一项,有些法院采用实际花费为准,这边法院适用每日20元的标准,地区不同,适用的标准不同,具体计算时需要结合本地法院为标准。同时需要看伤者的年龄,这边一般超过六十岁,或者有医嘱才会有营养费支持。
但是,以上项目,比如死亡伤残限额18万里的12个项目,医疗费1.8万元里的7个项目,这些都是通用的
总之,若发生交通事故,虽然律师可以在全国各地办理案件,特别是现在***期间,建议咨询法院所在地律师,这样对于相关项目的赔付标准会比较准确,更有利于与法官的沟通,更利于案件的办理。
以上系笔者一些小小看法见解,若有不当之处烦请批评指正,若有什么建议意见,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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