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死刑后能活多久,要看被告人上诉还是不上诉,检察院抗诉还是不抗诉,是判死缓还是死刑立即执行,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还是不核准执行死刑,情形不同,活的时间长度也不一样。
(一)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死刑缓期执行的考验期为两年,被告人在宣判后将被送至监狱关押,由监狱进行考察。在两年内如果他又故意犯罪、查证属实,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将会被立即执行死刑。
如果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或有重大立功的,在两年期满后,被告人将被减为无期徒刑、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不用死了。
(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里面分为:
(1)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
该种情形下,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后,案件会层层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如果是中院判的,在上诉、抗诉期(自收到判决书之第二日起算10日)满后10日以内报请高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日以内报请最高院核准;
如果是高院判的,在上诉、抗诉期(自收到判决书之第二日起算10日)满后10日以内报请最高院核准。
至于最高院会在多久核准执行死刑,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最高院根据案件情况自行决定,死刑复核程序一般也要两个月以上。对重大敏感、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最高院复核时间比较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对重大复杂、涉及人数众多的案件,也可能要几年,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
但一旦最高院核准死刑后,原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需要在7日内交付执行。
总而言之,在这种情况下,中院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最长可活:10+10+不定的核准期限+7日;高院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最长可活:10+不定的核准期限+7日。
(2)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上诉、检察院抗诉
在一审判决中,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一般会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0日内上诉。就算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如果认为审判程序、定罪量刑上存在问题,也可能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0日提出抗诉。
出现上诉或抗诉的情况,该案还需要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审理期限为两个月,经高院批准的,还可以延长两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能活的时间较久,二审程序时间就有几个月。且在二审维持原判、仍然判处死刑的,也需要经最高院核准。
(3)最高院不核准执行死刑,发回重审
死刑立即执行执行案件层报至最高院后,如果存在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等情况的,最高院或改判,或发回二审法院、一审人民法院依照二审程序重新审判。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能活的时间则更久,且在审理之后,如果仍然被判处死刑的,也需要最高院重新进行核准。
简单来说,我国对于执行死刑始终坚持“慎重、能不用则不用、确实要用则严格适用”的原则,坚持和严格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论罪应当判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而对于依法可不立即执行的,就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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