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后的下一个程序是什么,备案是否有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需要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备案后的下一个程序是调查。一般来说,备案期限在7天内。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被拘留的,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审讯。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申诉、指控,自被调查机关第一次审讯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律师有权向调查机关了解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并可以会见被拘留的嫌疑人,并向嫌疑人了解相关案件。
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到四天。对于重大犯罪嫌疑人,多次犯罪、合伙犯罪,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的执行情况。需要继续调查,符合保释候审、监视生活条件的,依法保释候审或者监视生活。
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后,调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满不能结束的,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调查结束的案件,应当明确犯罪事实,证据真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并将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行管辖的,由受理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请勿立案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六十三条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投诉人不立案决定木制服装的,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要求解释不立案理由的,应当在七日内制定《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送达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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