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居乐业的基础,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是现在的申请、使用原则。宅基地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我国也在起草修订一份比较全面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今后对于宅基地的管理也将走向严格化和规范化。
而现在,关于宅基地制度有关的试行办法也不断出台,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统一化管理也是迟早的事情。深入了解的话,大家会发现这些年,各地区都在统计登记宅基地和住房的情况,登记好的信息也会全部录入信息管理平台。
而这个管理平台现在也在建立中。不过,就在农村组织开展这些工作之后,其实还有一项和宅基地有关的管理措施。今后的农村还会实行宅基地统一规划管理制度,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农村宅基地统一规划是怎么一回事?
农村宅基地统一规划其实和农村生活空间居住点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有关。
现在的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要按照“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的标准进行,不再像过去那样,出现审批不严格,申请不合理、违规乱建的情况。
农村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不仅要符合“三项规划”,并且还要在各村庄统一规划的居住点内盖房。既不能在规划区域外申请宅基地,在规划区以内建设住房也不能超过规模、超占面积建设住房。这些新要求,现在每个村都有详细的规划。
村民个人申请的宅基地规模有多大,各村都有统一的标准,比如说;广东省的规定,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外的村民申请宅基地,规模就是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所以,村民新申请的宅基地都会按照这个标准审批、使用。
如果统一了申请标准,那么今后建房也不会出现,这户村民占地很多,其他村民的宅基地很小的情况出现,这样也节约了不少宅基地资源,也方便后续的村民“有地可批”。
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其实还是有很多好处的,不仅可以节约土地资源,还能让住房占地面积统一化,不再像过去那样杂乱无章,东一处西一处,新建的房屋在一个居住区内,也可以方便后续完善配套设施,节约不少人力和资金。
另外,据了解,农村宅基地进行统一规划的同时,对宅基地的管理也会采取一项措施,那就是规范宅基地在村集体组织内流转的规定。
村民都清楚,宅基地大家只有使用权,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村村民对宅基地上的附属建筑业享有合法的权益,在村集体内,既有房屋买卖的权益,还可以向外出租。但是,村民享有房屋在内部转让的同时,也有一些严格的要求。
如果村民在集体村将房子出卖给其他村民,亦或者将房屋出租给外村人和本村人居住的。那么,只要有出卖,出租过房屋的村民想要重新申请宅基地盖房,地方是不允许的。这个新的管理制度,大家也必须清楚。
不要以为把村里的房子卖了,多年后就可以回村再申请宅基地盖房,因为现在已经行不通了,毕竟现在农村所有的住房已经进行确权登记,房主是谁?有几处宅基地?数据都是可以查的。如果发现自己名下已经有一处宅基地,但自己又转让给其他村民的,自然不被允许。
总之,建立宅基地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就是为了方便以后对农村的宅基地进行信息化、统一化管理,无论是在申请、审批环节还是在其他方面都有据可查,避免有人钻空子。好了,以上就是和宅基地有关的规划和管理措施。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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