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是作为原告的一项权利,可以维护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反诉是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反请求,反诉也是有诉讼时效的,需要在时效内提出,并且需要在诉讼过程中提出。
一、反诉提出时限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根据证据规则第34条第3款,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是:举证期限届满前。
从理论上说,民诉意见与证据规则属于同位法,对于同位法,当然是新法优先与旧法,当然适用证据规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本诉的被告可以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需要注意的是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能反诉。
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56、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三、提起反诉的条件
反诉必须符合民诉起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一般是由被告一方提出的,当热反诉的提出往往都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并且《民事诉讼法》中就提出反诉的时间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当然,此时提起反诉必然也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法院是可以不对反诉进行立案受理的。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