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拐卖是令人不耻的。在我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人口以获利的行为是一种世界性犯罪。法律关于拐卖怎么认定?拐卖人数众多如何认定?下面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法律关于拐卖怎么认定?
1、父母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
实践中有的父母将自己的新生子女卖掉,这种行为仍然构成拐卖儿童罪。虽然他没有使用拐骗、绑架等手段,但他们是把子女当成商品出卖。把人当成商品出卖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本特征。
2、以出卖为目的,偷盗窃婴儿的,构成什么罪?
如果犯罪人为了出卖,偷盗窃婴儿的,按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3、如果买进妇女、儿童,不是为了卖,而是为了收养或作妻子等,构成什么罪?
如果犯罪人为了卖而收买妇女、儿童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是如果犯罪人不是为了卖,而是为了收养或买来是为了作妻子,则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收买人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要购买,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所以如果某人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想购买作子女或妻子,不仅要人财两空,而且要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地居住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转卖给他人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收卖妇女、儿童后,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侮辱、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不仅要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而且还要根据其行为,构成其他的犯罪,如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关押,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则另外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伤害的,则另外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有虐待行为的,另构成虐待罪。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另构成强奸罪。如果某人犯了几个罪,应将其所构成的数个罪一起并罚处理。
另外我国刑法还规定,如果首要分子聚众多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构成聚众阻碍解救妇女、儿童罪,为首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使用暴力或威胁方法阻碍解救的,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拐卖妇女、儿童的,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窃婴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人数众多如何认定?
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认定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实施拐骗等6种行为之一而对象为3人以上,也可以是两种以上行为而对象总计为3人以上,如拐骗1人,中转过另外2人。但是,实践中往往出现被拐卖的妇女自愿随带自己不满14周岁的子女的情况,对此应如何认定行为人拐卖的人数呢,跟随被拐卖妇女的儿童能否计入总数: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有将儿童一并出卖的目的,对此要考察行为人是否有以妇女所带儿童作价,与他人讨价还价的行为。对于没有一并出卖儿童的行为和目的的情况,不应将儿童计人拐卖的人数之中。
法定拐卖人口怎么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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