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坐个公交、地铁,下车后突然发现自己的钱包、手机不见了。
按照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或者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就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但是各省都有自己具体的执行标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张三和李四两人表面上都是正正经经的老实人,和普通人一样上班、下班,但实际上两人都有偷人东西的癖好。他们并不是偷东西卖钱或者自己用,就是单纯地拿来做收藏。
张三胆子比较大,已经趁着上下班在地铁上小偷小摸很多次了,但是李四胆子比较小,这天才开始他小偷小摸的第一次,结果没想到,两人在几天后都被警察抓了。
那么在这个例子中,张三多次盗窃,这个行为已经符合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成立盗窃罪。
而李四这边,如果他偷的东西的价值达到了当地的立案数额的,那李四肯定是成立盗窃罪,会涉及刑事处罚,否则就不成立犯罪。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