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挟持有可能构成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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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小欢于2019年因向南某求爱遭拒而对南某非法拘禁,并因此被法院判刑。卢小欢刑满获释后,对南某心怀不满并伺机报复。2021年9月11日凌晨,卢小欢持***翻墙进入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一社工业区自编2号广州市中侨科艺标志厂内埋伏。同日8时许,卢小欢持***将正在工作的南某挟持至该厂的油漆库房内,并与接警到场的公安人员对峙。至当日18时许,卢小欢持***捅刺南某的颈部、腹部等部位,致其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卢小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科茂律师事务所黄楼燕律师解答:
卢小欢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卢小欢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黄楼燕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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