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逃罪的犯罪对象(脱逃罪量刑标准)

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1995年4月,张三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于1995年5月16日在监狱服刑。1998年4月12日,因张三的母亲去世需办理后事,监狱批准张三离监探亲。

1998年4月14日,张三利用在家中探亲之际,趁看押民警不备脱逃。公安局某分局于1999年8月23日将张三上网追逃。

2018年12月被抓获归案。

【法院观点】

脱逃罪的犯罪对象(脱逃罪量刑标准)

张三为逃避羁押和刑罚处罚,利用离监探亲之机,摆脱看守人员的监管而脱逃,其行为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构成脱逃罪。

张三在犯***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脱逃罪,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判决结果】

张三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二十六日,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二、什么是脱逃罪?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行为。

三、脱逃罪怎么判刑?

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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