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已经一年零三个月了,还会有很多人会咨询杭州离婚律师当天是否能办理离婚的问题,那么李晓娟律师今天就再说说协议离婚和冷静期的问题。
自2021年1月1日起,即便双方都同意离婚当天也办理不了离婚,因为现在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经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增加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内容大意就:
1、双方协商好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预登记,即便符合离婚条件,也暂时不发离婚证,不马上解除婚姻关系,需要经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
2、离婚冷静期是30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天开始算,30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30天的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双方也就解除婚姻关系了。
4、在离婚冷静期过后的30天内,当事人没有到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果。如果双方还想协议离婚,需要重新预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以上,对于协议离婚和冷静期的问题,如果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有可能比协议离婚快一点,但当天肯定也是办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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