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消费贷也好按揭贷也罢,但凡是涉及到房屋抵押贷款都需要证明,要拿房屋做抵押那么这个抵押登记应该怎么伍房管局做呢?房屋抵押证明流程和手续是什么?
怎么去房管局做房屋抵押证明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抵押当事人应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要合同以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抵押证明流程和手续是什么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3、房屋的两证以及《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和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已退回抵押证件的,提交已作他项权利记载的抵押证件;
4、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企业(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抵押人为个人的委托书办理公证;申请人为抵押权人或抵押人。申请人备齐相关抵押证件、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受理,通过市房产局抵押科审核之后,在抵押证件上打印注销他项权记载,房屋所在地房管所退还抵押证件,较后档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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