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告是不同意离婚的。既然被告的目的是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那么应该如何应对呢?本离婚律师以日前正在处理的一起婚姻案件为例为大家说明一下。
男女双方虽然结婚多年,但是由于工作原因也分居多年。一方在北京,另一方则在国外。由于长期不在一起生活,男方出现了外遇,进而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男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接到诉状的女方并不同意离婚,希望能挽回男方的感情。于是,这位女士从以下几个方面较好地做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1、男方发给女方承认自己出轨并与第三者已经分手的微信聊天记录。以此说明引发矛盾的直接原因以及处理的结果,进而证明夫妻感情尚有可以修复余地。
2、最近两年间女方飞往北京与男方见面的飞机票购买记录。以此证明双方虽然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在一起生活,但还是在尽量安排时间见面沟通感情。
3、去年夏天,双方共同前往澳洲游玩的照片,行程记录。以此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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