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办理房产证,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买房要不要加上孩子的名字?离婚可以约定一方“净身出户”吗……
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买房和家事纠纷有关的咨询。遭遇这些法律问题,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快来看看村居法律顾问如何为社区居民们排忧解难。
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但房产证要等婚后才能办理。对此,翔安区桂林社区李女士咨询说,这种情形婚前买的房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村居法律顾问池生炳律师告诉李女士,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婚前已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屋,已经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意味着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买房要不要加上孩子的名字?
翔安区下许社区居民李女士最近打算购买一套商品房,她咨询说,买房要不要加上孩子的名字,加上孩子的名字有什么好处?
对此,村居法律顾问简盛雍律师说,买房可以加上孩子的名字,这样做至少有四个好处。第一,将来可以不用再通过买卖、赠与或者继承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可以省去一些税费;第二,如果李女士夫妻负债太多导致无力还债,也可以保留孩子名下相应的份额;第三,万一将来李女士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闹离婚,也不会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第四,孩子对该房产的份额属于孩子婚前个人财产,万一将来孩子结婚后闹离婚,也不会分割到其名下的房产。
离婚可以约定一方“净身出户”吗?
翔安区炉前社区的一位女士最近打算跟丈夫协商离婚,她想自己写离婚协议。她咨询说,协议可以约定让丈夫“净身出户”吗?
对此,村居法律顾问简盛雍律师说,离婚协议可以约定让一方“净身出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约定一方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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