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伯因3元管理费
与他人发生口角,继而互殴,
将对方的耳朵咬至重伤二级!
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
该老伯不仅赔偿25万元
还被判处有期徒刑。
因3元起争执,致人重伤获刑
2020年4月30日9时许,曾某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准备交管理费时,看到其中一项收费项目为3元路灯费,认为其门口的路灯是坏的,收取路灯费不合理,便与管理员刘某争论起来,继而互殴。期间,曾某拳击刘某嘴部,并将刘某的右耳咬伤。
经鉴定,刘某牙齿脱落3枚,符合在患有牙周炎基础上,在外力作用下导致牙齿脱落,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右耳廓缺损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80.64%,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同年5月25日,曾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曾某事后非常后悔,声称:当时也是一时之气,没有考虑太多就与对方争论起来,最后互相打起来了,我一时激动没控制好,咬伤了他的耳朵,我们两个人都有不对的地方,非常后悔…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曾某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曾某家属协助其赔偿了被害人25万元,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判决被告人曾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提醒:
遇到摩擦冲突 多一分谅解包容
冲动是魔鬼,遇事需冷静,这适用于每个人,无论是年少懵懂、还是耄耋老人。本案中,两人因3元管理费发生争执,继而发展为互殴,导致管理员耳廓缺损(重伤二级),曾某也因一时之气而处以刑罚,并赔偿25万元。本该是一件心平气和好好沟通就能解决的事情,最后两人都因此而付出代价,真可谓是得不偿失。
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摩擦纷争是难以避免的,但遇事应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多一分谅解包容,少一分争锋相对,共同构建美好和谐社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