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甲、乙双方为要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欠款共计人民币元(小写)。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丙方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按照议直接向丙主张权。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四、如本协议或被撤销,则甲方仍要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五、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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