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不少农民工不知道如何维权,有的因怕麻烦、不及时维权而放弃自身权益,有的费时费钱走了很多弯路,甚至因不理智而触犯法律。那么农民工工资权益一旦受到损害,应如何维权呢?日前,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晰了4条维权途径,呼吁广大农民工拿起强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投诉举报。农民工可通过公开的电话、网络、信件或直接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要明确被投诉单位、地址、负责人及电话,投诉内容要明确工资拖欠原因、拖欠时间、拖欠人数、拖欠金额等情况,还明确投诉请求,提供相关的证据。
——申请仲裁。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报酬争议,可向实际工作地或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要提供一式两份仲裁申请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须提交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证明。
——提起诉讼。法院专门为农民工提供绿色通道,农民工可申请支付令;有欠条的,自应当支付之日起或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与被拖欠工资的申请事项相关的材料;法律援助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农民工一定要理性维权。讨要工资时,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或暴力手段,不能编造虚假事实,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可能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此外,农民工要选定正规的用人单位打工,平时工作要注重收集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结算单、单位承诺支付工资的聊天记录等,为维权胜诉提供确凿的证据。一旦发生拖欠要及时维权,不要错过最佳时机,防止发生即使胜诉也会因用人单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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