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释义(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

(一)纳税人的范围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其特点是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人企业所得税法

(二)纳税人的分类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三)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

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

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收入总额

【计算公式】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金额

知识点:收入总额-销售货物收入

(一)特殊销售方式下,收入的确认时间

(1)托收承付方式

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

(2)预收款方式的

发出商品时确认

(3)分期收款方式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

(4)委托代销方式(支付手续费)

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

(5)产品分成方式

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6)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一般规定

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

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发出商品时确认

(二)收入的确认金额

(1)售后回购方式

一般规定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

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

(2)以旧换新

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

处理

(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

商业折扣

按照扣除折扣后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确定销售商品收入

【备注】以商业折扣方式销售的货物,只有折扣额在“金额栏注明,才可以按折扣后的金额确认增值税。(备注栏不行)

现金折扣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4)买一赠一等方式

组合销售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

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即按公允价值比例分摊)

收入总额-提供劳务收入

当期劳务收入=合同或协议总价款×完工进度

【完工进度】采用完工进度来确定收入,具体包括已完工作量、已提供劳务占总劳务的比例、已发生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等。

【提示】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

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特殊情况

安装费一般情况: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

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 条件: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

宣传媒介的收费:宣传媒介费

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

广告的制作费: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

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

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释义(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的规定)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

会员费:只有会籍,其他服务或商品另收费的,取得该会员费时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不再付费或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

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提供服务时

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

收入总额-其他收入

(一)转让财产收入

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转让股权收入】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

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二)投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情形 :

股息、红利等权益:

具体内容 :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收入确认时点: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

性投资收益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

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

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

计税基础

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

分配决定的日期

利息收入

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收入确认时点: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

租金收入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

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收入确认时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收入确认时点: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    使用费的日期

(三)接受捐赠收入

1.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额=受赠资产价值+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

(四)其他收入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

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提示 1】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提示 2】企业资产溢余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和其他资产的溢余。

知识点:收入总额-其他收入

【扩展】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可以

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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