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就是把参保人员在原工作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到新工作地,与新工作地的缴费进行合并,并将两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累计记录,以保证参保人员在各地的养老保险权益完整、准确。
- 如果参保人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新旧两个单位不在同一个省,就叫做跨省流动,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
- 如果参保人员之前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就叫做跨制度流动,也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 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么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用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了。
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参保人不仅可以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也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当地社保机构官网、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等渠道线上办理。
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为例:
第一步、电脑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找到“关系转移”,首次登录需要先注册,实名认证个人信息。
第二步、点击【社保转移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并确定申请。
简单2步就搞定,后续还可点击“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和“社保转移进度查询”进行进度办理查询。
三、哪些情况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如果你属于以下几种情况,养老保险无需要办理关系转移:
- 情况一
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目前,全国各省已经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流动就业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只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 情况二
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原参保地会继续保留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情况三
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存在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费,且无法提供有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材料的,不能转移该一次性缴纳部分的缴费年限和资金;对于不能办理转移的一次性缴费,参保人也不用烦恼,社保机构会妥善解决后续问题,对其余符合国家转移接续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资金,应做到应转尽转。
- 情况四
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存在欠费且拒绝补缴的,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个人欠费的时间不转移基金。
- 情况五
参保人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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