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并受让宅基地、土地经营权和水电气路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面积、附属设施、家具及房产四界: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镇 村 组 ,为砖混 结构,建筑面积有200 平方米,附属房屋占地面积1亩地,附属土地范围为:该房屋与相邻(邻居)房屋之间土地各占有50%,附属设施有围墙。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号,土地使用证号为 号 。房屋四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第二条:甲方随同所售房屋转让的宅基地、土地的经营权、处置权、使用权、所有权,证书编号及相关地点、面积、四界为:
其中:房屋占地面积 平方米,公摊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随同所售房屋转让的水、电、路使用权情况:
1、水:配套水表、水卡;
2、电:配套电表、电卡;
第四条:甲方确认其家人(包括父母亲及兄弟姐妹、子女)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交易无任何异议。保证交接的该房屋能办理合法产权及宅基地产权、水电路使用权没有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房屋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捌 拾__ _万元整),含附属设施、宅基地、绿化土地、水、电、路等相关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另外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相关税费各自负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房屋交付:
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15 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的70%,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
第七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土地地上权和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对该土地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占有、使用、转售、收益和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甲方应当无条件予以协助。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按房屋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若将来国家法律允许农村房屋上市买卖,该协议仍旧有效,甲乙双方无需重签,如果双方就本协议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由崇州市人民法院裁决。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鉴证单位: 村村民委员会 (印章)
年 月 日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私信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张永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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