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乙方不得经营任何性质的假冒伪劣商品及从批发市场进货的杂牌商品。
十、乙方自聘营业员 名,同时委托甲方代聘营业员 名,共计 名,其工资待遇及其他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一、所有员工必须统一着装,配戴甲方统一工牌费用按成本价由乙方承担(特殊品类或品牌需着形象装的,须报请甲方批准)。
十二、乙方须积极配合参加甲方统一策划的大型营销活动,并承担促销活动折扣让利部分和相应的促销活动费用。
十三、乙方自行举办的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须服从甲方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并须甲方批准后实施。
十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商品退换货管理规定》造成损失自行负责。保证按规定8天内退货。
十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商品价格管理》不得高于同日同类同品牌其他商场价格,各别品类按附加条件解决。
补充条款:
第八条:
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乙方有意续签,须于合同终止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均可由法律诉讼解决,起诉地为合同签约的。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内容执行情况承担保密义务。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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