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确认书
债务人XXXX(身份证号: XXXX)于20XX年X月因XXXX向债权人XXXX借到款项 XXX 元,债权人通过指定汇款人XXXX将出借款项 元支付给债务人,今债务人XXXX确认截止至2021年X月X日尚欠债权人 XX 元款项,利息 XXX 元;之后利息按月利率 X %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利息债务人按月支付。债务人承诺在XXX年XXX月XXX日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到期还本付息。逾期未还的,则按银行贷款利率四部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债务人违约,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用等均由债务人承担。
双方因借款产生争议的,向债权人身份证人(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身份证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双方一致确认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
债务人:李四 联系地址: XXX
身份证号: XXX 联系电话: XXX
债权人: XXX 联系地址: XXX
身份证号: XXX 联系电话: XXXX
见证人(指定汇款人): XXX 身份证号: X XXXX
日期:2021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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