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xueshu.baidu.com/usercenter/paper/show?paperid=7df456786b84f0d5b5f3b21a549f88a6&site=xueshu_se
违反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
违反实体法上的诚信原则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民事主体违反诚信原则行使实体权利或履行实体义务,此时所产生的后果是实体法上的责任,如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等等;另一是法官违反诚信原则行使实体上的裁量权,此时所产生的后果乃是判决被改变或撤销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国家赔偿责任或对法官个人的错案责任追究等等。
但是违反程序法上的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后果就要复杂得多了∶首先对当事人而言,如果其诉讼行为违反诚信原则,则不仅能有可能导致程序法上的后果,如罚款、承担诉讼费用、被裁判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等等,同时还会产生实体上的法律后果,如侵权责任等等,如果情节严重,则还可能产生刑事法律上的责任,如伪证罪、妨碍司法罪等等。其次对法院而言,如果法官违反诚信原则,则可能导致因程序严重违法而被宣布审判无效,从而引起发回重审或再次审理的诉讼后果;情节严重者,也可能会因为被认定为错案而产生国家赔偿责任或错案责任之追究。最后对其他诉讼参与人而言,他们若违反诚信原则而实施诉讼行为,直接的后果便是会导致相关的诉讼行为被宣布为无效,如证词无效、鉴定无收或翻译无效等等;此外,对他们实施这种违反或信的行为,法院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对他们施实相应的强制措施,如罚款、掏留等等,若情节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民事诉讼领域,学者们一般认为,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禁止反悔及矛盾举动;2.诉讼上的权能丧失;3.滥用诉讼权利,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延滞诉讼;4.有利的诉讼状态的不当形成;5.虚伪陈述、提供虚假证据或与他人同谋为虚假诉讼以获确定判决;等等。显而易见,这是司法实践表明的当事人违反诚信原则的典型形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