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对劳某某的审判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和朋友闲谈中预判审理结果,铁锤认为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铁柱认为应该判处无期徒刑,并且都有自己的理由,翠花(非法律人)说你们不要争了,居中判个死缓,让她缓缓再死。死缓,是不是缓缓再死?我想翠花对死缓肯定有误解。
死缓
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1.死缓的前世今生
死缓,是历史上的“斩监侯”制度通过德治刑法的传统在现代社会的合理演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进行了镇压反革命运动,为了实现严肃与谨慎相结合、分化瓦解反革命势力、保存劳动力以利于国家建设事业的原则,中共中央决定,清出的反革命分子,除罪不至死应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管制的以外,凡应杀的,只杀引起群众愤恨的有其他严重罪行的有血债者;其余的一律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来,死缓也适用其他应判别处死刑而又不必立即执行的反革命犯和刑事犯。
死缓
2.构成死缓的要件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3.死缓处理办法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死缓
4.死缓与缓刑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对于死缓,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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