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活动或合作中,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在提供居间服务的过程中向委托人收取的报酬称之为“居间费用”。
通过居间人的居间服务,使委托人与第三方达成最终的合作,委托人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支付报酬之后,居间人收到的报酬需要按照税率纳税,根据税法规定,巨间费属于个人劳务收入,因此居间人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收入的20%至40%的税率进行纳税纳税。
举例说明:100万元的居间费为:100000 *(1-20%)* 40%-7000=313000元,需要纳税:31.3万元。
该税还与工资、工资收入、稿费收入、专利权使用费一起参与年度结算,这4个项目的总收入额,扣除费用6万元和特别扣除额、追加扣除额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收入额。
因此,如果按照劳务稿费缴纳税金,收入的三分之一需要缴税,税率很高,最后会使居间人到手的居间费大打折扣。
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居间人的税后利润,其实可以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合理的避税,合规的节税。
对于居间人来讲,最好最简单,有效的税务筹划方式,就是通过享受税收优惠地区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和降低自己的纳税金额。
主要有两种税收政策,非常适合居间人做税务筹划
1、“居间人”可以通过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并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核定征收,用自己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和委托人或者第三方签署居间服务协议,委托人或者第三方向个人独资企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全部完税后,将完税后的资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到法人的个人银行卡。综合税率最高:3.16%
增值税:1% 附加税:0.06% 所得税:0.5%-2.1%
2、居间人去税收优惠地区税务代开,当地有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对其个税进行核定征收,合规的将劳务报酬转变为个人经营所得,核定后个税:0.5%,年终的时候不与工资、薪金所得汇算清缴;也不与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汇算清缴。扣缴义务人也不需要代扣代缴,比起20%-40%的劳务报酬,这个税率可以说是非常低的了,合规节税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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