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酒水专销合同
供方(甲方):甘洛县瑞丰商贸
需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专销甲方提供的酒水,采购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类别、品名、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类别 品名 规格 数量 开票价格 赠送政策
1 啤酒 乐 堡 1*12 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58 固定赠送
2 啤酒 重庆88 1*12 42
3 啤酒 乐堡纯生 1*12 88
以上为公司统一批发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厂家调整市场价格,甲方保证供货价格不变。
2、订单方式及交货地点:
订单方式:乙方以QQ、微信、电话形式下订单到甲方并由双方确认数量后,甲方负责配送到乙方店内。
3、收发货:
3.1乙方签收货时应对该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如发现甲方提供货物异常,甲方即时快速的解决,保证货物完好。
3.2乙方签收后如有瓶身破损,瓶盖尚未打开,乙方拍照给甲方确认后,甲方给予补偿,但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甲、乙双方每月底最后一天为结账日,将当月货款结清。双方合作变更或终止后,乙方结清所有货款。
5、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无违约,不限乙方每月销售,每月固定赠送乙方乐堡15件。
6、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经营,无故停售(如:转售其他品牌酒水),取消双方供货关系,赔偿甲方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叁仟元整),并将甲方赠送酒和免费备品全部退回。
7、合同期限:
本合同长期有效,如双方对合同继续履行有异议时,可提前商议。无异议且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则本合同的效力自动延续。
8、其他约定: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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