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正式施行。①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②新增3类人群纳入保障范围;③宫外孕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畴,孕期4个月以下流产/引产人员可按医院意见申领生育津贴;④3年内均可申请报销。同时,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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