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的条件和资金(成立公司的流程及条件)

  随着近年《公司法》的修改,关于公司注册的诸多条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其中变化较多的一个方面便是公司的注册资金问题。那么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的具体要求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公司注册资金新规定的具体要求有什么,是怎样的?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郭逸成律师解答:

有下列要求:

成立公司的条件和资金(成立公司的流程及条件)

1、《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法》第80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郭逸成律师解析: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区别:

1、注册资本是企业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2、注册资本与企业的实有资产数额是分离的,企业实有资产数额的变化一般不会影响注册资本的变化;企业注册资金的数额与实有资产数额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当企业的实有资产增加或减少超过注册资金数额的20%时,企业应按实有资产数额变更注册资金。

3、注册资本适用于公司,“注册资金”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法人企业。

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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