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人承担责任范围(有限公司债务法人承担责任标准)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那么到底符合怎么样的条件才能当法定代表人呢?又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1、哪些人可以当法定代表人?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引入“私法自治”理念,法律不再强制介入企业内部管理,鼓励并加强公司自治,交由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谁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中明文约定。

依照《公司法》,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是谁由公司章程规定。

2、当法定代表人有年龄与学历要求吗?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就是说应当年满18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完全正常。至于在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方面则没有要求。

3、外国人可以当内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吗?

可以。我国法律对法定代表人无国籍要求,登记时只需提交公司的任职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即可。

4、企业可以聘请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吗?

普通员工不行,如果员工同时也被任职为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5、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董事会决定。

6、哪些人不能当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7、公务员可以兼任法定代表人吗?

不行。老《公司法》第58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2005年修订的新《公司法》虽然已经删去了该规定,但是《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42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据此,公务员不能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一人能否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比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地位】

1、法定代表人是干什么的?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2、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法人代表是一回事吗?

不一样。法定代表人是个人,而法人则是组织,像公司、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都是法人。

法人代表也是个人,是法人单独授权行使某项具体职责的人。

法定代表人是经过工商登记的,行使职权不需要法人授权,而法人代表没有工商登记,需要法人另行授权,超出授权范围或期限就不再是法人代表。

3、法定代表人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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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当然,如果法定代表人从公司领取工资,同时也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4、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公司没有盖章,合同有效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在职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即使没有加盖公章也是有效的。

5、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仅有公司盖章,合同有效吗?

有效。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可见,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公司盖章不需要同时具备,有其一即可。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因侵害法人权益产生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当法定代表人侵害法人权益时,会因侵权行为产生侵权赔偿责任。”

2、被采取强制措施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是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包括罚款、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等。

3、遭受行政处罚、承担刑事责任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此外,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除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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