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诺诺爸”问政:
农村儿童恶性肿瘤术后视力接近消失十一个月余,运动障碍不能走路。请问这种情况有救助和补助吗?需要怎么办理?
市残疾人联合会回复如下:
关于残疾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残联申请办理,如实填写申请表、鉴定表等信息。
2.县(区)残联和高新区营商局负责确认相关材料,办理手续。
3.申请人按照安排到由县(区)残联或高新区营商局和当地卫健委共同指定的医院按照统一的残疾标准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的评定。
4.县(区)残联和高新区营商局根据医院评定的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对符合规定且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批准,打印残疾人证并发放给申请人。
另外,因病、因伤致残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一年后方可提出申请。因外伤造成永久不可逆残疾的(如截肢),可凭医院诊断证明提出申请。
由于残疾人证申办受理,核发等工作已经由县(区)残联和高新区营商局负责,办理地点和需求材料存在细微差别,详情可咨询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或高新区营商局。
关于残疾人补助: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大庆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此项工作具体由民政部门负责,残联负责残疾人身份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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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热线:666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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