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的老年人都给自己准备了养老的房子,而这套房子在他们百年后一般都是会留给自己的子女。有些老年人子女比较多,房子作为遗产分不均,有的子女还会为了争夺房子的继承权而大打出手。国家为了避免一些继承矛盾和继承的合法性,就对一些继承的规定做了一些调整。父母在世和去世的房产继承规定是区分开来的,很多人可能还不了解。
父母在世和去世两种情况,子女继承房产方式
父母在世时,子女继承房产方式包括赠与和买卖过户。
其中,赠送给直系亲属需要缴纳印花税、公证费、契约税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卖过户的流程和税费和平时买房子没什么区别,要看房产证是否达到一定的年限。房产证满两年可以不收营业税,满5年可以再免1%的税。
父母去世时,子女继承房产有两种继承方式。
一种是民法典最新规定的,那就是遗嘱继承,法律尊重当事人个人意愿订立的遗嘱继承人来执行。
另外一种是当事人没有订立遗嘱的,国家规定是按照民法典最新的规定来处理。不过最新规定和之前的规定有所不同,这里增加了直系晚辈亲属的继承权,比如外甥和侄子等。
打个比方,有兄弟三人,没有妻子儿女的老二去世了,他留下一处房产。如果按照继承法来说,老大老三按法律是各能继承一份,但是如果老大也不幸去世了,老大还有个孩子。按照新规,老大继承的那份应该转给他的孩子,因此老大的孩子和老三各能继承一份老二的房产。
遗嘱继承新规定
我国《民法典》在今年已经开始正式实行。从今年起,法律处理事情都需要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中的规定进行。《民法典》中,就有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
第一,增加当事人立遗嘱方式。以前法律规定。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都必须要本人去公证处办理,考虑到有些老人腿脚不便、或者有重大疾病不能舟车劳顿,所以新的《民法典》新增录像、打印这两种立遗嘱的方式,这样对于不方便出门的老年人在家就能立遗嘱,也方便了一些耳聋、眼花的老年人。
第二,立遗嘱需要见证人。以前立遗嘱都是老人自己,或者子女陪在身边。有很多的不孝子女为了抢财产大打出手,甚至威胁老人改立遗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国家法律规定立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这样就大大保障了老年人自己的真实想法,不会受到子女的危险,也不会让老人心寒。
第三,新增“宽恕”规定。继承人之前被取消继承资格,但是后来改过自新,并且获得老人的谅解,那继承人就可以重新恢复继承资格,这也是给继承人一个悔过的机会,也让老年人没有遗憾。
第四,无论是几份遗嘱,都是最近的一次遗嘱有效。以前国家规定的遗嘱都是必须得到公证遗嘱才有效,但是现在不是,当事人哪份遗嘱是最新立的,法律就会按哪份遗嘱进行执行。
新规的订立,为房产的继承制度又完善了很多,在新规的约束下,很多老年人不用再怕房产继承纠纷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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