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农民工在工地干活,或者在工厂上班,因为工作的安心管理做不到位,或者其它意外而出现安全事故是难免的,如果因安全事故致残的话,那是最坏的情况,因为这样会对自己和家人带来很多麻烦。
安全事故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于单位,都不愿意发生,如果发生了很少要正确面对。那对于发生安全事故该怎么赔偿?能拿到哪些费用?小编和大家唠叨唠叨。
一、什么样的人才叫残疾人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这条法律就把残疾人的标准提出来了,残疾人有多种情况,心理上出现问题,算残疾人,生理上出现问题算残疾人,人体结构上出现问题也算残疾人,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不正常算残疾人,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也是残疾人,因此,从这条法律上看,国家对残疾人的认定是很宽泛的,也是很多的。
二、残疾等级是怎么鉴定的?
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的规定,残疾人认定如下:
1、残疾人按照残疾的程度,国家制定了鉴定标准,对于残疾人来说,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进行鉴定,按照相关规定,残疾按照残疾的程度不同,共分为4个等级,即残疾1级,残疾2级,残疾3级,残疾4级。残疾级数越高,伤害程度就越低,即残疾1级最重,残疾4级最轻。
2、残疾分类
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6大类,每类又分为4个残疾等级进行认定,具体标准,大家可以参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的规定去对照,这里就不详述了。
3、残疾等级划分
伤残按照严重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共划分了10个等级,即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九级伤残、十级伤残。
其中,最严重的就是一级伤残,一级伤残认定为日常生活无法自理,完全依靠别人的帮助才能维持生命,或者需要采用专门的设备设施,才能维持生命。其次,自我意识消失。第三,无法参加各种活动,换句话说,自己无法动弹,只能躺在床上,不能有其它任何活动。第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而十级伤残相对来说是最轻的,十级伤残包括3个标准。首先生活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其次,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再次,社交能力部分受限。
三、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哪些?
1、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进行鉴定。
2、交通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规定进行鉴定。
3、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进行鉴定,鉴定范围包括伤残人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4、人体损伤残疾鉴定
按照《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进行鉴定,具体内容请参照相关标准。
5、军人残疾鉴定
残疾军人鉴定按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进行鉴定,具体内容就不详细讲解了。
四、伤残赔偿系数
按照残疾等级,赔偿的系数也有变化,说直接点就是赔偿的比例,或者说应该得到的款项会有变化。
一级伤残:100%、二级伤残:90%、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0%、五级伤残:60%、六级伤残:50%、七级伤残:40%、八级伤残:30%、九级伤残:20%、十级伤残:10%。
五、伤残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1、医疗费
医疗费顾名思义,就是伤残治疗产生的费用,包括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等几部分构成,诊断证明实际由医院提供,医药费和治疗费以及住院费要注意收好相关票据,以及治疗期间的病历本、处方认定等资料。
注意:以下情况,费用不予赔偿
医院没有同意擅自转院或者擅自用药的不予赔偿;重复检查结果一致的;擅自购买与治疗无关的药品;已经具备出院而拖延不出院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2、误工费
误工时间,以受伤害的人从住院开始时间到出院时间,当然,也有因为特殊情况,伤害人虽然出院了,但是需要在家养伤的,因此,出院时间以医院开出的出院证明为准。其次,误工时间按照就少不就多的原则计算,当误工时间比休假时间少时,按照实际误工时间算,当误工时间比休假时间多时,按照休假时间算。换句话说,误工费如果单位可以安排休假的,则没有误工损失,所以也没有误工费。
伤残人有固定收入这种情况,误工费的赔偿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包括工资、奖金、各种补贴、津贴等。
奖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受害人上一年度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税收起征点的,按照起征点算。如果受害人工作时没有奖金的,则不计算奖金。
如果受害人是自由职业,或者是个体工商户等情况,误工费赔偿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或者参照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注意:如果受害人没有劳动收入的,则没有误工损失赔偿。
3、伙食费
按照公务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来计算
4、交通费
这里的交通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受害人从伤害到医院的交通费用和转院的交通费用,二是,护理人员的必要的交通费用。
赔偿标准:一般情况下应该以公交车、火车的硬座、轮船的三等舱标准进行赔付,特殊情况除外。
5、护理费
受害人照顾护理产生的费用,一般为1-2人,特殊情况除外。
赔付标准:如果护理人员是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执行;如果护理人员没有工作的,参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执行。
6、住宿费
前提:医院没有床位或其它原因限制,需要候诊但是又无法回家的,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用高于住宿费的,对受害者本人和护理人必要的住宿赔偿。
赔偿标准参照公务人员出差的住宿标准计算。
7、营养费
赔偿标准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计算。
8、残疾赔偿金
依照残疾鉴定等级系数,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20年进行赔偿,但是,年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一岁的,按照5年计算。
9、残疾人用具费
根据医院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年龄、平均寿命和器具使用年限等综合考虑,费用计算赔偿按照普及型器具赔偿。
10、丧葬费
按照当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1、死亡赔偿金
按照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年计算,死者年龄超过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赔偿。
12、生活费
指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赡养、抚养而无其它生活来源的这类人。
生活费的计算,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于不满18周岁的按照抚养到18周岁计算,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按照20年计算,但是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每超过1年减少1年,超过75周岁的,按照5年计算。
13、抚慰金
由于精神抚慰金没有具体标准,受害人应该提起诉讼,以法院判决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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