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上海市的大姐,她到50周岁是养老保险缴费刚刚10年半,转为灵活就业人员以后是需要到55岁退休呢?还是满足15年就可以立即领养老金。
上海市灵活就业的女性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是55岁。
规定的来源:关于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女性领取养老金的规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98年《关于颁发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试行意见的通知》,自由职业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
2013年,上海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于部分规定做出了修改,但是没有修改退休年龄。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上海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国家将在2021年9月份出台文件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或许有关政策会发生大的改变。
到达退休年龄,如果到相关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可以继续缴费至满足相应年限,也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上海市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可以依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其中包括失业职工。但是一旦办理了灵活就业手续以后,个人身份就会发生了变化。
很多人关心的退休年龄,实际上灵活就业人员没有退休年龄。按照国发1978年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所有的人员范围并没有灵活就业人员。后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和各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以上的规定,实际上并没有提及退休年龄四个字。
如果说女性到达50周岁时,用人单位可不可以继续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呢?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由于企业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所以50岁以后用人单位就无法缴纳社保了。
如果是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女职工,由于法定退休年龄是55周岁,所以,女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可以继续工作,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但是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和灵活就业人员又是一样的了。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全国并不统一。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全国并不统一。比如说四川、青海、青岛等很多地区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是50周岁。这主要源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最初的设立,都是由各个地级行政区域统筹的,各地都有不同的政策,就产生了现在的情况。
尤其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和女性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有的地区是要求女性必须在用人单位参保满10年甚至15年以上,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才能够按照50周岁退休。
广东省的认定条件是最宽松的,女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只要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且年满50周岁时,不再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现岗位按照工人认定,按照年满50周岁执行。
希望十四五期间国家推动渐进式法定退休年龄政策以后,能够全国形成统一的退休年龄,规定对于两亿多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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