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和签定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签订与签定的法律)

没错,今天没有图,因为编辑小姐姐不在岗……

法律本身是接地气的,但有些词汇容易产生误解。

今天我大致梳理了一下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容易让普通民众产生误解的几个法律词汇。

来吧,接招吧……

01起诉和上诉

我国诉讼是两审终审制,起诉是一审。

对于一审结果不服才提起上诉。

所以,来不来就要提起上诉的,大概是没理解起诉和上诉的区别。

02是案号不是暗号

当事人:你好,我想查一下我的案件进展。

书记员:报一下案号。

当事人:查案件还要对暗号呀?

书记员:……

03是第三人不是第三者

签订和签定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签订与签定的法律)

诉讼中的主体不止有原告和被告,还有第三人。

这个一定不能说是第三者。

字面意思虽然差不多,但说成“第三者”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第三人是指诉讼中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诉讼参加人。

有一种第三人是有权提起独立请求的。

比如原被告就房产归属吵得如火如荼的,第三人跑出来说,你们都不要吵了,房产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的,是我的。

还有一种第三人就是来配合法庭查明事实的,地位不太重要,法律中称之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简称“无独三”。

相对的,前面那种第三人就是“有独三”。

04被告和被告人是不同的

被告存在于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存在于刑事诉讼中,不能混用。

法律词汇的特点就是如此,一字之差,用法可能完全不一样。

05自然人就是指个人

最早我是不习惯说自然人的,生活中一般说的是个人、私人。

做了法律工作后,慢慢才习惯的。

你我都是自然人,这是相对于法人来说的。

而公司就是法人,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06法人与法定代表人

我们说一个公司就是一个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

平时工作中经常听到有人说谁谁担任某公司法人,实际上说的是担任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生活中有另一个说法:法人代表。

这里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一定是活生生的人。

07善意与恶意

法律中的善意不是善良的意思,恶意也不是恶毒的意思。

善意可以理解为不知情;同理,恶意可以理解为知情。

比如房东一房二卖,签了个不需要付款的假合同将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导致真实付了钱的买房人拿不到房产。

那我就是恶意第三人,这个买房人是有机会拿回房产的。

如果我也是真实付款的买房人,我也不知道一房二卖的事实,那么我就是善意买房人,另一个买房人只能找房东索赔了,房子是拿不到了。

08要约

要约?约啥?约饭?约会?

都不是,这个词其实是与“邀约”同音的,“要”字读一声。

你提出一个合同条件就是一个要约。

比如超市中的商品,有明细、有价格,摆在货架上就是一个要约。

你确定购买就相当于同超市达成了一个协议。

09合同与协议、签订与签定

合同就是协议,协议就是合同,就好比英文中既可以用contract也可以用agreement是一个道理,啧啧啧,又来英文了。

当然,有时因为习惯原因,选择会有不同。

比如劳动合同就常见一些,但很少见劳动协议的说法。

如果你非得要用劳动协议也是可以的,只是对于强迫症患者来说是非常难受的。

类似的还有习惯于用离婚协议而不是离婚合同,你寻思一下是不是这样。

那么再说说签订与签定,我认为用哪个词都不影响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只是法律专业人士起草的合同中用“签订”多一些,基本不会见到“签定”。

所以,知道以后该用哪个了吧。

10甲方、乙方的设置有什么讲究

甲方也好、乙方也好,都只是合同中的一方。

甲方不一定就是强势方也不一定就是出钱方。

乙方也可以是强势方或出钱方。

平常纠结于谁是甲方谁是乙方,主要是因为习惯地把甲方地位拔高。

比如经常听到施工方说建设方是甲方、设计方说委托方是甲方,甚至“甲方爸爸”……

所以,有时我在起草合同时,会把我的委托方作为乙方,以示谦逊。

除此之外,真的没有那么多咬文嚼字的讲究。

以上,都明白了吗?

这也是我今晚能想到的容易产生误解的法律词汇了。

再想就要死脑细胞了。

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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