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安徽谈锋律师事务所韩夏律师解答:
李健仅因琐事,即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处。李健在案发后主动投案,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应从轻处罚。
由于李健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
韩夏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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